某高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细则 20221113
2022-11-11 22:18

高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信访受理范围

信访人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或网络传输等形式向学校提出的属于学校有权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信访岗位及领导职责

1.实行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学校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处理本部门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

2.建立学校党政领导轮流接访制度,具体安排详见学校每周校领导接访安排。

3.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组织研究、落实信访工作,参与处理疑难信访问题。

4.综合办、纪检监察室负责学校日常信访接待工作。

5.学校领导重视信访队伍建设,及时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并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工作程序

1.来信办理

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定期开箱取信;

对来信拆封后要进行装订、盖收信章;对电子信件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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