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下简称“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聚焦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剖析问题症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二、参加人员
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班子成员,领导班子中的非党员领
导干部及其他县管干部列席,可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列席。
分管县领导,县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同志。县委巡察办、有关巡察组根据工作安排,视情派员参加。
三、时间安排
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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