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X〕35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疫情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内一旦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诊或疑似病例,要在辖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有关安排部署,并重点做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1.各系部对体温超过37.3°C,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患者,第一时间要先实行隔离观察,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最先发现或接到疫情报告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
2.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果断予以处置,第一时间对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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