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党代会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xxxx年《高职高专院校党委换届工作方案》关于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设置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中共XXX第二届党委委员会拟由11名委员组成,纪律检查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组成。按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的规定,确定第二届党委委员会候选人为13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为6名。
一、“两委委员”产生程序
“两委委员”的产生,由学校各党总支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提名,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报市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一)按照干部德才兼备和以德为先的原则,从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时,要严格依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把符合条件、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
(二)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校工作需要的原则,从有利于把党委和纪委建设成为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o...
微信订阅号
网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