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选党支部委员的工作程序
(一)增补选支委的条件
增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此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增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缺额,应予增补选:
1. 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
2. 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
3. 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4.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二)增补选支委的程序
1、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委员会增补选支委应征得上级党委的同意。党支部如果出现缺额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增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党支部要将本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本次增补支委选举的理由;增补选举时间大致安排;增补支部委员的名单;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文书格式如下:
关于中共 支部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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