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关于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暂行办法 20220831
2022-08-30 14:48

关于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落到实处,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领导作用。因此,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必须先由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条 落实前置程序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既要保证党组织在国企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又要符合《公司法》、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有效维护董事会、经理层的法定权利,形成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决策运行机制。

第三条 落实前置程序要把握好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一方面要体现党委的把关定向作用,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一方面要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防止程序的简单相加,避免决策越来越繁琐复杂。

二、前置研究的事项

第四条 根据省国资委党委文件精神,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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