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6小时”和“24小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20220826
2022-08-25 09:24

XX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6小时”和“24小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一、工作目的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24小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试行)》《XX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X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文件要求,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原则,在发现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个案后的首个6小时内快速开展和部署防控工作,复采复检结果阳性24小时内快速处置和强化防控工作,打好我市疫情防控基础,防止疫情发生扩散,或最大程度限制疫情扩散的速度和范围,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二、工作内容

(一)“6小时”

1.初筛阳性信息报告。各检测机构在发现初筛阳性本土个案时,检测机构需第一时间向辖区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疾控机构报告,并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初筛阳性个案报告,无报告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样品送检所在地县区级疾控中心负责代报(受医疗机构委托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委托方医疗机构负责报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告。

2.初筛阳性个案就地隔离管理。镇(街道)指挥部立即安排派出所、村(居)委会第一时间对“单检”初筛阳性个案或“混检”初筛阳性关联人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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