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性危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快速反应的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对本单位造成的影响,保障网络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网络、本部门水利网站、综合办公系统OA以及其它应用系统发生突发性危害事件的应急响应。
(四)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加强预防;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响应,协同应对。
(五)事件分类。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地震、台风、雷电、火灾等),事故灾难(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和人为破坏(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主义活动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六)事件分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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