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0608
2021-06-08 08:06

关于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七一”前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关护机制,让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关怀和温暖,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重点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下岗党员职工和生产工作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每个乡XX(街道)至少要各慰问一名“进访惠聚”大走访联络员和驻村扶贫工作干部(含省、市、县三级选派)。同时,要适当扩大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做好对贡献较大的老村干、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和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的慰问工作。

二、慰问时间 

“七一”前后。 

三、慰问经费 

我市从党费中配套14.4万元,分别拨付到各乡XX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用于“七一”前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各单位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开展慰问,如需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套经费,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各单位要结合此次“七一”慰问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在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积极宣传,对我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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